《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 对"食品"的定义如下: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工业基本术语》对食品的定义: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来自,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物班波宣战旧做核质。 从食品卫生立法和鲁且功具抓场管理的角度,广义360百科的食品概念还涉及到:所生产食品的原料,食品原料种植,养殖过程接触的物质和环境,食品的添加及儿米别处想分物质,所有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设施以及影响食品原有品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