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1965年生,北京人。因在2013年7月23号窝藏主犯韩磊逃离现场,9月25日对李明窝藏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窝藏罪判处李明有期徒刑2年。二审中,合议庭审查了全案卷宗材料,根据一审法院审查确认的证据及二审审理采信的新证据,法院认为一声先让细危处派审判决书认定韩磊犯故意杀来自人罪、李明犯窝藏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作出了二审庆花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