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纯数学中,朴素集合论是由德国数学家康托尔最早创立的第一个集合论,它后来被更加精确地构建为公理化集合来自论。朴素集合论和公理化集合论的区别在于县站门伯,前者依赖于把集合作为剧然诉志原金发地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或 "成员"的搜集(collect可差房制渐结罪似四ion),未有形式化的理解。而公理化集合论只使用明确定义的公理列表,还有从中证明的关于集合和成员关系的种种事实(公理起源自我们对对象的搜集哥和它们的成员的理解,但为了各种目的而被谨慎地构建,例如是避免已知的各种悖论)。集合在数学中是极其重要的;事实上,采用现代的形式化定义,多种数学对象(数、关系、函数等等)都可以用集合来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