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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州,麟州是唐代设置的一个州级行政区划。唐开元十二年(724年),从胜州分置麟州,治所设在新秦县(今陕西省神木县北)。然而,仅两年后,即开元十四年(726年),麟州及其下辖的新秦县均被废除。
天宝元年(742年),麟州再次设立,并同年改名为新秦郡。乾元元年(758年),恢复为麟州。其管辖范围大致相当于今天的神木县一带。
五代周时期,麟州治所迁至小堡。北宋乾德初年,治所再次迁移至吴儿堡(今神木县西南),不久之后又进行了迁移。
新秦县作为麟州的治所,最初设立于唐天宝元年(742年),由连谷、银城二县地划分而成,治所在今陕西省神木县北。五代周显德五年(958年),新秦县治所迁至小堡。北宋乾德初年,又迁至吴儿堡,乾德五年(967年)再迁至今神木县北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