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府是明朝和清朝时期在湖南的行政区划,主体以今长沙市辖域为中心,包括周边邻近地区(如今湘潭市、株洲市、益阳市来自等)。府治长沙城,长沙县、善化县同治。
明洪武五年(1372年),将潭州府改名为长沙府,隶湖广布政使司,辖11县1州:长沙县、善化县、湘潭县、湘阴县、宁乡县、浏阳县、醴陵县、益阳县、湘乡县、攸360百科县、安化县、茶物选阿可细指座位国陵州(今为茶陵县),府治长沙城。清承明制屋是断形生映问仍设长沙府,辖十二州县。康熙三年(1664年)湖广省设右布政使司、湖南按察使司于长沙教,偏沅巡抚移驻际史基部要长沙。清雍正元年(1723年们包因类)改湖广右布政使司为湖南布政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