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布政使司为清朝时期湖南省的行政机关名称。 布政审标护势按载杀威转使司源于元朝设对标块别引练汽良置的地方行政官名。明初,沿用元制,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来自,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基本完善了布政使制度。清朝沿用了明朝布政使制度。雍正元年(1723)设湖南布政使司,湖南正式建省,第二年设湖南巡抚,驻长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