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昌华,男,汉族,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安徽省郎溪县人,中共党员。历任宣城市委组织部组织科长;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县职)。现为中共宣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审判委优象府风谁而员会委员、审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三来自级高级法官。
现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