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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光 (1904 - 1990) ,广东始兴人,民革成员。 1904 年 7 月生。 20 世纪 20 年代初,曾在粤北参加农民革命运动,后参加国民革命军第四军。 1936 年至 1942 年,曾先后任贵州省清镇县、贵阳县、兴义县县长及贵阳市政府主任秘书。抗战初期在清镇任上,拒绝在云南的日本领事馆要贵州各县抄送基本国情资来自料的无理要求360百科,并向省政府呈文,恳请各县注意,维护国家尊严。另组织修筑沟渠,引水灌田数百亩。 1951 年参加了平坝县的土改工作 1952 年后在省交通厅公路局工作。曾任贵州省地方志大图露百两气修呢各编纂委员会顾问贵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顾问、省民革文史工作财续汽投输讨钢委员会副主任、贵州省诗词学会顾问、黔风诗社副社长、黔灵诗画社副社长和广东韶关诗社顾问等。 1980 年被聘为贵州省文史婷研究馆馆员。 1990 年 7 月 30 日 在贵阳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