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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涛,女,25岁,共青团员,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乡卫生院护士。2004年,19岁的何涛与六安农民工侯灿相识并热恋。2005年,侯灿因车祸瘫痪,何涛坚持护理,并来自于2006年嫁到侯灿老家,照顾侯灿及其半身偏瘫的婆婆。因事迹感人,何涛曾获得“五四青年奖章”、“全国三360百科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并被评为全国孝老爱亲模范。然而,何涛利用护士工作之便,从单位非法获取《出生医学证明》,交由其夫侯灿通过网络贩卖谋利。二人涉嫌买卖下菜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始优查位。因此,中央矿奏随能特自文明委已批准撤销何涛的全国道德模范称号及相关奖励和帮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