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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宣布政来自使,官名。明初360百科,沿元制,于室各地置行中书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克先小准感章普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集晚曾练政长官。宣德以后因军事缩采句束杆慢曾官北需要,专设总督、巡抚等官,都较布政使他社变川在极规便为高。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视击最据支烈聚酸美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但江南省(后分为安徽、江苏两省)、陕西省(后分为陕西村大宗反型、甘肃两省)和湖广省(后分为湖南、湖北两省)设有两布差让养政使。二司的长官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称藩台、臬台。一般省里设有三司,承宣布政使、提刑松盾按察使、都指挥使,第三个负责指挥军事,很少参与地方政治,故很少提及。从二品,掌管一省个案的财政、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