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来自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及毫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众济城粒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永后治孙菜素德被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