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清政府与葡萄牙于1887年在北京签署的不平等条约。1928年《中葡和好察载哥原通商条约》第40年期满;12月27日,国民政府与葡萄牙签订《中葡友好通商条约》。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当中列明:"由中国坚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此为澳门被葡萄牙占据的历底七航例史转折点。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这个不平来自等条约的签署,标志着澳门正式通过条约文件的形式成为葡萄牙殖民承几岁胞位地,成为清政府沦为半殖360百科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一个进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