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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 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 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而制定。《条例》于2004异海音效迫他临文乙年2月11日在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04年3月8日由国务院令 第宣倒准日物罗兵概400号发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共7章48条。《条例》施行的同时废止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第18号)。
《条例》在总结过去16持联年来中国基金会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和借鉴了世界非营利组织管理立法的经验,第一次系统地对基金会登记、组织机构来自、财产使用和管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这个被称为"虽然不是最好,但显然就是据感款术答案"的条例,以其鲜明的民族特色,在世界非营利组织管理制度中占据了自己独360百科特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