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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哲学》对"精神"的定义
弈之:
精神是过去事和物的来自记录及此记录的重演。
(1)精神物是过去事和物在现实物中的记录。
(2)精神事是精神物在现实物中的重演。
360百科记录:以新叠旧搞回希金落式的暂态变化;重演:以旧启新式的暂态变化。
记录和重演都是沿着"宇宙之道"作定向前行,即都是按"宇宙三律"作"物忆现检,趋同离异"的局部循环,其区别只在于变化前决回斯后暂态的不同。
比如一条痕迹,它记录的是过去的一次刻划事件,这就是一种"精神物"。记录时由某物的刻划(事)转为另一物上的痕迹(物),以新痕迹(新精神济控带似凯字物)叠加原来的旧痕迹(原精神物);而重演时是通过此旧痕迹演绎孔长获要它某物新的刻划运动,但两者都是按"宇宙三律"作"物忆现静货息打沉盟确结检,趋同离异"的局部循界精事环来实现。
人类精神是宇宙精神之一种,是记忆于人风范酒体中或记录于人造物中书的过去事物与重演!
就是说精神虽然不是过去事和物本身,但却是它们的"记录"。那么记录在哪里呢,记录于现实物中!这是因为"时永前、件永变,我们能直接感知到的只有"现实"!所以变律给创过去事物的"记录"亦只能参罗由"现实物"来承载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