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冰,男,1971年6月生,满族望乙府束盾,中共党员,现任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在公诉部门工作十几年。他充分发挥办案能手的中坚和表率作用,勤于钻研,勇挑重担,审查案件全面、细致,善于发现问题、疑点,确保所承办的案件客观、公正。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异次、三等功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