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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PuTongHua)是联合国六种工作语言之一。“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普通话的“普通”两字,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随着新中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普通话推广工作不但在国内成绩斐然,而且做到了“墙内开花墙外香”。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承载的中国智慧越来越受到世界的高度关注,古老而又年轻的中国语言文字又一次焕发出迷人的魅力和光彩,中国人民沉淀了几千年的文化自信在新时代更加坚定。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是提高全国人民科学文化水平的一项基本语言国策,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基础支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举措,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指示》中正式确定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现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1年实施以来,全国普通话普及率已超过80%,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的比例超过95%,文盲率下降至2.67%。20多年来,社会语言生活发生深刻变化,法律实施面临新形势。当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仍不均衡,在公共服务、网络空间和对外交流中的使用还需进一步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要求。因此,有必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法律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