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鲁班镇政府临聘人员,经审查,李超等9名违法犯罪人员均是鲁班镇政府部门临聘人员,在2011年底至2013初被安排在鲁班镇执法大队工作,主要负责对鲁班镇违法建筑的制止、拆除工作。李超被判处10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