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辉,女,汉族,吉林长春人,民商法学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张辉2007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至200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2009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工作,2014年调入《法学研究》编辑部。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基础理论、公司法、证券法,合译《公司法:权力与责任》(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并在《产品质量报》2017年6月16日发表《强化企业主动召回缺陷产品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