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男,1965年2月生,汉族,江苏射阳人,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2024年10月30日,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苏省公安厅原副厅长陈旭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陈旭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扣押在办案机关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