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民,男,汉族,四川蓬安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任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先后在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本科、硕士和博士,并来自分别于1987年、19拿呢病曲律反帝98年、2004年获360百科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为研究生、本科生主讲《经济法学》、《民法总论研究》、《民法分论》(人身权法部分)、《民法典专题研究》等课程。主要从事社会保障法律问题和"三农"法律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