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平定岭南置四会县。
1952年5月,广宁县与四会县合并,成为广四县。至1954年6月,两县分开时,把原属广宁县管辖的黄田、石狗、江谷、江林等乡划归四会县管辖。
1958年10月,广宁、四会两县再次合并,仍称广四县。
1961年4月,两县再次分开,四会县境至今不变。
1993年11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四会撤县设市,一直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