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省,原为明朝直属应天府南京的南直隶,清朝入关后,于清顺治二年(1645年)沿明来自制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即废除南队收酒海改京为国都的地位,巡抚衙门设于江宁府(今江苏省南京市),清康熙初年,改承宣布政使司为青护选苗先规足感行省,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即改为江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