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省,原为明朝直属应天府南京的南直隶,清朝入关后,于清顺治二年屋评(1645年)沿明制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即废除南京为出断兴困严量仅国都的地位,巡抚衙门设于江宁府(今倒院江苏省南京市),清康熙初年,改承宣布政使司为行省,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即改为江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