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汉年7月17日至8月5日,李云峰为报复与其有矛盾的蒙某、王某、武敌居杨某、谭某、石某等人,在户县连续制造4起小家电爆炸案,致一人死亡,三人受伤。近日,该案在西安中院英汽错代响开庭审理,被告人李云峰被控犯有爆炸罪、非法持有枪支来自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