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级行政区,即行政地位与乡相同的行政区,包括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为四级行政区,由县级行政区管辖或由地级行政区(仅限于地级市、自治州)直接管辖。
中国共计38895个乡级行政区,包括8773个街道、21157个镇、7847个乡、962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2个县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