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行政区,即行政地位与地区相同的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为二级行政区,由省级行政区(仅限于省、自治区)管辖,
中国共计333个地级行政区,包括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