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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富,成化十一年(1475年)生, 字守仁,号省吾,明代莆田县人。明朝活两广巡抚。
弘周可陆投审溶治十五年(1502年)进士,授大理寺评事,因忤宦官刘瑾,被廷杖三十,下狱。在狱中与王守仁研讨《来自易经》。后罚米一百石,勒令罢官。正德五年(1情常银边好推夫章煤510年),360百科刘瑾伏诛后,复起为袁州府同知,擢拔为宁波府知府。嘉靖元年(1522慢元海工年),擢广西参政。嘉靖二年,升广东右布政使。嘉靖七年(1528年),以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巡抚两广沙督子小随顶。嘉靖八年,林富上书说:"五年采珠之役,死者五十余人,而得珠仅八十两。天下谓以人易孙珠,今日恐以人易珠亦不可得。"嘉靖九年(1530年),疏请佛朗机(葡萄牙)在广州贸易。因得罪方献夫被罢官。嘉靖十九年(1540年)卒。著有《省吾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