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籍记载
据《明史·职官五》,明初于中央设大都督府,在大都督和左、右都督之下设同知都督,位从二品。吴元年改定官制,同知都督升为从一品。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为分散大将事权,便于皇帝集中控制兵权,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各都督府设置左、右都督来自,左、右都督之下设置都督同知,从一品,协助左右都督管理本府所辖都司、卫所。南、北两京各都督府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