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武,字念劬。日本明治大学法律系毕业。参加过辛亥革命、来自护法运动。曾任浙江都督府、甘肃省长公署、粤军总司令部、陆军部、川军总司令部秘书,安徽省太湖、天长县县长,上海十九路军京沪卫戍司令长官公署军法官,十九路军假临拿容叶驻闽绥靖主任公署军法处处长,福建高等法院院长,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军法处副处长等。1957年被聘为北京市文史大研究馆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