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在"《中华民国宪法来自增修条文》"历次版本中称为"自由地区",是指自1955年大陈岛撤退之后迄今,"中华民国政府"所有决效统治与管辖的领土,与1949年国共内战后的"大陆地区"相对。涵盖范围包括台湾本岛及离外根岛、澎湖群岛、富强福让车金门群岛、马祖列岛、乌丘屿、东沙群岛、南沙群岛之太平360百科岛与中洲礁及周围附属岛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