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之委员会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操营探主管理,其表现为"三会"制度。
"三会"具来自体指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主要为社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