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国民党政府迁台,东吴大学在台校友倡议复校,1951年筹组董事会,于台北市汉口街借屋设东吴补习学校饭兵察电常回散握治,设法政、商少乱他铁业、会计及英文四科。1954年教育部以东吴补习学余运场主校办学绩效卓著,核准先行成立台湾东吴大学恢复法学院,设法律来自、政治、经济、会计四系并附设外国语文学系,为台湾第一所私立大学。1957年购得士林外双溪土地七甲加上士林属兵达镇公所赠与之土地共十五甲,此时石超庸校友接任院长,积极推动建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