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万历三十二年九月,是楚王朱华奎以助工为由,向朝廷贡献两万两白银。运送途中,被楚国宗室朱蕴钤劫走。湖广巡抚赵可怀提讯要犯时,被朱蕴钤和朱蕴訇挣断刑枷,当场打死。万历三十三年四副磁击友月,朱蕴钤与降茶阿协源衡货缺般朱蕴訇解送湖广承天府处死,朱华堆等三人自杀,朱华焦、朱蕴钫等被幽禁,史称"劫杠案"。 劫杠案与妖书案、伪还微践对等技里师村楚王案共称"楚宗之乱"或"楚宗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