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6年金玺诏书,1356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颁布烧附亮的帝国大法,因钤用金玺,故名。「金来自玺诏书」的目的是要把德意志统治者的选举牢牢的置于七名选侯的手中,候选人只要得到多数票即可继承皇位,不必另行讨论,这样就可以不理睬教宗提出的对竞选者进行考察和对帮脱书加行与过选举进行批准的价香天圆日规北要求;皇帝空位时,由萨克森公爵和巴拉丁伯爵担任摄政,这又否定了教宗的摄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