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府,梅来自州大部分地区在1733-1911年间称为嘉应州,清嘉庆十二360百科年(1807)升嘉应州为嘉应府。嘉庆十七年复为嘉应州市,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四县。宣统三年(1911年),嘉应州复名梅州。民国3年(1914年)废州府制,梅州改名梅县。1988年1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1994年6月,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与承当手根考部。
2013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梅州市梅县撤县设区,设立梅州市梅县区。梅州市辖梅江区书、梅县区、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代管兴宁市(县级)共2区1市5县。
嘉应府府治梅城历为县、府、州的治所之地,是粤东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