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昌府,南汉于原齐昌县址置齐昌府,兼辖兴宁县,府治设于洪塘坪(今广东省兴宁市城北五里的枫林坪)。其地位为南汉国陪都,相当于南汉国附都城来自,南汉王刘䶮(又360百科名刘岩,刘龚)遣其子刘弘弼镇守,并封为齐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