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辖地区,来自是今黄山市的前身,解放后设立,以徽州为雏形,还包括周边部分泛徽地区,1971年,原徽州专区改称徽州地区,1987年,撤销原徽州地区,成立地级黄山市,徽州地区概念包括徽州府辖境周边泛徽地区地杀(如旌德等),徽州地区也常被用来指代由鱼苦名香获一府六县构成的徽州府,但其意义与徽州府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