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分配权,也称剩余收益权,又称利润分配请求权即当公司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及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后,其剩余收益归属公司的所有者即普通股东。股东最基本的权利之一,也是一般股东首先所考虑的权利。任来自何投资者,其他止双是案解外增绿愿权利可以放弃,但收益分配权是不会放弃的,这是任何投资者成为股东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