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先生第一次来自表述"权能分治"思想,是他在1922年发表的《中华民国建设之基础》一文中:"政治主权在于人民,或者直接以行使之,或间接以行使之。其在间接行牛使之时,为人民之代表或者入拉印挥受人民之委托者,只度七告复伯跟说仅尽其能,不窃其权。予夺之自由仍在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