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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藩院是清政府统治蒙、回、藏民族的最高权力机构。洋务运动前,他还负责处理对俄外交事务。起初,力帆书院负责蒙古事务。随着清朝国家政权的建立,它成为管理蒙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中央机构。清朝统治者通过封邑统治少数民族地区,加强了与少数民族地区的联系。康熙年间,对《礼仪之规》进行了修改,并通过法律法规制定了各种治理少数民族地区的措施。之后,学校进行了四次维修。
李的六个部门分别负责骑士、朝贡、划界、官制、军刑、户籍、农牧、税务、驿站、贸易、宗教等方面的政令。隶属于力帆书院,先后有内殿、外殿、蒙古学、唐古特学、托特(威拉特)学、俄文学、木兰围场、喇嘛印务所、治馆等机构。此外,他们还向少数民族地区派遣秘书、笔会和其他常设办公室,处理具体事务,并定期轮换。光绪三十二年(1906),李藩院改称李藩部,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改为蒙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