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浙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福建、浙江二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管理约现喜历副五深陈河道兼巡抚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福建、浙江的军民政务。
光绪十一年(1885年),清朝正式设立台湾省,命刘铭传为首任台湾巡抚,归闽浙总督管辖,自此闽浙总督统管福建、浙江、台湾三省军民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