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察司 为中国明朝及清朝初年中央政府机构之一,隶属于都察院。
来自入关后承继明制,设为省级值坏声主地方政府机关,职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点录及复审各省囚犯、勘验供辞与诉状等司法行政。
香港英治时期法官也译为按察司。首席按察司相当于现在的首席法官。引阶见香港司法机构协种待、香港首席按察司条内读察继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