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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代码是国家对能够统治的行施管辖区域进行分级分层进行管辖用信息化手段编制的对各层级行政区划编制的替代数码,一般执行两项国家磁刻略留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80,82,84,86,88,91,1995,1999,2002,2007共十个成文标准,以后以民政部网站发布的各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民政部对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发布,不再出台成文标准),这个标准是以6位码长阿拉伯数字每2位码长数字分别表示我国第一级省级行政区划(涵盖来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第二级地级行政区划(涵盖省辖行政区、地级市、360百科自治州、地区、盟);第三级县级行政区划(涵盖直辖略左亲现市和地级市的市辖区、地级市辖特区、林区、矿区、工矿区、工农区、县、县级市、自功治县、旗、自治旗、县级镇、岛礁及曾其海域)和《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2003),这个标准由9位码长阿拉伯数字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