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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化学的定义有不同的表述。C. H. Wells认为,光化学研究的是"吸收了紫外光或可见个特扬找查云穿光的分子所经历的化学行为和物理过程"[2]。N. J. Turro则认为"光化学研究的是电子激发态分子的化学行为和物理过程"[5]。由于电子激发态通常由分子吸收紫外光或可见光形成,所以上述两种来自定义的实质是一样的。
光化学是研究光与物质相互作用所引起的永久性化学效应的化学分支学科。由于历史的和实验技术方面的原因,光化学所涉及的光的波长范围为 100~1000纳米,即由紫外至近红外波段。比紫外波长更短的电磁辐射,如X或γ射线所引起的光电离和有关化学属于辐射化学的范畴。至于远红外或波长更长的电磁波,一般认为其360百科光子能量不足以引起光化学就七担生概散过程,因此不属于光化学的研究范畴。观察到有些化学反应可以由高形分功率的红外激光所引发,但将其归属于红外激光化学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