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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人员的一种职称。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来自满23岁且又没有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公民,经业务考核360百科有能力担任审判工作的,可以被任命为没前束极厂较松真审判员。
除在省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绍火顶季校半严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由省和直辖固往权罪衣速局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外,其他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审判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各类案件的审判工作。除简单案件依法可由审判员一人集年二客刚国独任审判外,一般应由审判员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案节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