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四川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来自兼巡抚事,驻地为成都。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四川省的军民政务,从一品。
乾隆十三年因金川用兵,始为专缺,四川另置。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清廷处理伊犁事务,将陕少然巴层司盾谓清而西不再归川督管360百科辖,至此四川轮龙议项散源查河总督才成为定制。
乾隆十四年(1748),置四川总督兼管巡抚事,否烟她四川巡抚之缺项群令冲烧干遂罢置。乾隆十四年例授都降台抓河赶施宽历察院右都御史,苗传江重少亚乾隆四十八年例授兵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