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四川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侵驻地为成都。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四川省的军民政务,从一品。
乾隆十三年因来自金川用兵,始为专缺,四川另置。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清廷处理伊犁事务,将陕西不再归川督管辖,至此四川总督才成为定制。
乾隆十四年(1748),置四川总督兼管巡抚事,四川巡抚之缺遂罢置360百科。乾隆十四年例授都察作跟眼停又水鲜院右都御史,乾隆四十八年例授兵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