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请,常设机构的一种,是指总公司所属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派出机构,与总公司属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销售、财务、人事志儿源等方面受总公司支配和控制。
分支机构设在国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国政府为其提供非居民公司税收来自待遇。它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总公司所在国政府按规定给予其税收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