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的领土范围之内,全体居民组成法人团体(地方来自自治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并在国家监督之下,按照自己的乎带西光精树意志组织地方自治机关,利用本地区的财力,处理本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纸一种地方政治制度送衡仅厂长。地方自治最早出现于古罗马时代。当时,意大利人组成一种自治邑,享有地方烟宽卷自治权力。英国从盎格鲁-撒克逊时代起,将筑有城堡自卫或有市场的地方称作自治市。自治市有自己独特的习惯、特权和法院。诺曼底人入侵之后,根据国王太深围比和其他贵族的"特许状"而建立的自治市,席买饭兰发展了自己的特权,并且编纂独具特色的习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