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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质业京式例解约专学院肇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手创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其历史还可上溯到1905年的广东法政学堂法律本科及其后的广东法科大学。1926年广东大学更名为中山大学,法科也随之成为中山大学法科,并如香假八记于1931年来自发展为法学院。1952布死丰传年全国院系调整时,中山大学法学院及法律系被撤消。197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1360百科993年7月,法律学系与社会学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以及人口研究所组成音耐各丝故期序法政学院。2001年9月,中山大学撤消列会社着等混法政学院,以法律学系为基础建立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