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三族,是秦汉时期的一种刑名,即凡犯特殊重罪,尤其谋反、谋判、谋大逆等十恶之罪名者,虽无犯意之联络,但基于政策上之考虑,处群而子以诛灭三族之极刑,以乐水万收威吓惩戒之效。
三族:有说是父母、兄弟、妻子为三族;还有的说是以父来自亲、母亲、妻子为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