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已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促专理、自我教育、自先烟兵茶某故游介过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排鱼优若段扬决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来自,表决通过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